编者按:今天是9月10日教师节,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老师的教育和陪伴,他们每一位都在尽心尽力地教导我们,恨不能把毕生所学倾囊,让我们为恩师送上最诚挚的祝福!从古代开始,教书育人的老师就一直颇受人们的尊敬。那么,在同样崇尚知识与教育的他们又有怎样的教育观呢?想知道答案吗?快来中国古画里探索吧!
明代徐有贞曾说:“宋有天下三百载,视汉唐疆域之广不及,而人才之盛过之。”在宋代“以文治国”的基本国策下,人们从孩童时候起,不论男女都可以接受儒家教育,官办和私人教育机构蓬勃发展,也使宋代成为进士数量最多的朝代。
书院的繁荣,为思想的创新和传播提供了重要场所,借助于书院,程朱理学建立并发展起来。然而,自南宋后期确立了程朱理学的正统地位,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氛围开始从开放走向内敛,特别是理学中对女性贞节的推崇,让宋代成为中国封建王朝中最后一个女性才艺俱佳的时代,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宋代的孩子比现在的小孩要幸福得多。根据司马光在《居家杂议》的记述:六岁的时候男孩开始学习写字,女孩开始学习简单的女红(穿针引线绣简单的图案),七岁的时候孩子们开始诵习《论语》和《孝经》。即便如此,孩子们大部分时间还是与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嬉戏。从宋人的诗句中可以感受到那时的场景:“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杨万里《宿新市徐公店》);“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辛弃疾《清平乐·村居》);“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叶绍翁《夜书所见》)。宋人画作也有类似的描述,在李嵩《市担婴戏图》中沿街卖东西的货郎身后就追着一群小孩,货担中的商品包括了小鸟、拨浪鼓、小竹篓、香包、不倒翁、泥人、六角风车、雉鸡翎、纸旗、小花篮、竹笛、竹箫、铃铛、竹蛇、面具、小灯笼、风筝等,琳琅满目的物件让孩子们无比兴奋。
到了八岁的时候,普通人家会把小孩送入学堂或私塾。在宋仁宗庆历年间的兴学运动中,全国设立了大量官办学堂。欧阳修在《吉州兴学记》中曾感叹:“其明年(庆历四年)三月,遂诏天下皆立学,置学官之员。然后海隅微塞,四方万里之外莫不皆有学。呜呼,盛矣!”官办小学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但政和四年(1114年)由尚书省颁布了一条法令:“诸小学,八岁以上听,在家在公有遣犯违、犯,不在入学之限。”(《宋会要辑稿·崇儒》)也就是说在家违背父母尊长的训诫、在外面又有盗窃伪滥等行为不端之人的孩子是不能入学的。皇亲国戚们则在自己的宫殿里开设专门的小学,根据《宋史·选举三》中的记载:“凡诸王属尊者,立小学于其宫。其子孙,自八岁至十四岁皆入学,日诵二十字。”
除此之外,将孩子送去私塾也非常普遍,特别是到了南宋,耐德翁在《都城纪胜》中描绘当时都城临安的情形:“每一里巷,须一二所。弦诵之声,往往相闻。”这些私塾的规模并不大,学生人数一般从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当时的私塾老师所收学费大都是实物粮食,仅能勉强维持生活。富裕人家也会专门聘请私家教师,比如出身官宦之家的韩玉父小时候曾请李清照教她学诗。那些穷困的家庭因为交不起学费,家长只能自己教授孩子,比如欧阳修四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家里没钱供他读书,甚至连买笔的钱都没有,他的母亲郑氏“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宋人对孩童教育的重视也出现了许多经典蒙学书籍,《百家姓》和《三字经》都成书于宋代且颇受后世欢迎。
宋代将十五岁作为儿童和成人的分界线,官府小学将八到十四岁的孩子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培养。在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由京兆府设立的小学学规中,从易到难对三个等级的教学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最初级的“第三等”要求“每日念书五、七十字,学书十行,念诗一首”;“第二等”的要求是“每日念书约一百字,学书十行,吟诗一绝,对属一联,念赋二韵,记故事一件”;“第一等”的要求最高,“每日抽签问所听经、义三道,念书一、二百字,学书十行,吟五、七言古律诗一首。三日试赋一首或四韵,看赋一道,看史传三、五纸,内记故事三条”。
当然,对于那些天资禀赋极高的“神童”,宋代沿袭唐代的传统,也设立了童子科考试。在北宋的时候,通五经以上的儿童,由州官向朝廷推荐,并由中书省进行复试,考试通过可以免去解试,极优异者甚至可以直接授于官职,比如我们所熟知的晏殊在十四岁的时候便以神童入试,赐同进士出身,并被授予秘书省正字(注:正九品下,无职事)。南宋淳熙八年(1181年),将童子试分三等录取,上等直接授官,中等免两次解试,下等免一次解试,即便是考试没有通过的,也赠帛作为鼓励。
一般而言,到了十五岁左右的年龄,学子就要进入更高等级的教育机构继续学习。国子监和太学是宋代的最高学府,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根据《宋史·选举三》的记载,国子监主要是供在京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弟所上,起初没有固定人数,后来以二百人为定额;太学则面向八品及以下的官员子弟和普通百姓,于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创设,刚开始的时候只招收一百人,后来不断扩招,在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整顿太学,创立“三舍法”,依照学业的优劣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个等级,其中外舍等级最低,每舍又分为上、中、下三等。崇宁元年(1102年),时任宰相蔡京奏请宋徽宗,建立了一套由县立学校升入州立学校,再由州立学校升入太学的选拔机制。全国各州学校的学生每三年参加一次公开选拔考试,成绩上等的学生进入上等或中等上舍,中等的学生补充进下等上舍,下等的学生视成绩则进入内舍和外舍。
太学在北宋时期经历了蓬勃发展,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太学的学生总数为1000人,其中上舍生一百人,内舍生二百人,外舍生七百人。元丰二年(1079年),太学进一步扩招,学生人数激增到2400人。崇宁三年(1104年),宰相蔡京向皇帝建言,将太学的三舍法推行到地方上的官办学堂,并且规定州学学生每三年参加一次太学的选拔,选拔合格者进入到太学的外学即辟雍学习,这时的太学生数量达到顶峰3800人。正是从这一年开始直到宣和三年(1121年),朝廷废除了科举,由太学举办公开考试进行官员的选拔:“每春季,太学、辟雍生悉公试,同院混取,总五百七十四人。以四十七人为上等,即推恩释褐;一百四十人为中等,遇亲策士许入试;一百八十七人为下等,补内舍生。”对于那些进入了太学,却连续几次无法通过考试或是在校期间受过处罚的学生,会被打回原籍州郡学校重新参加考试选拔,称之为“退送”。
在宋代,希望进入太学求学的学子始终络绎不绝。这不仅仅是因为太学聚集了当时最出色的老师,还因为这里拥有州郡学校无法比拟的优惠政策。根据《宋史·选举三》中的记载,“凡内舍,行艺与所试之业俱优,为上舍上等,取旨授官;一优一平为中等,以俟殿试;俱平若一优一否为下等,以俟省试”,即太学生中的上等成绩可以直接授予官职,中等成绩可以直接免去省试、解试而直接参加殿试,下等成绩也可以免去解试直接参加省试。即便对于那些享受不到免考政策的学子,太学也拥有远高于州郡学校的录取比例,比如庆历年间,州郡学校解试的录取比例是几十个人里录取一个,而太学则是“每十人与解三人”。到了南宋也同样如此。针对这一现象,朱熹在《学校贡举私议》中批评道:“士之有志于义理者,既无所求于学,其奔走辐凑而来者,不过为解额之滥,舍选之私而已。”
宋初出于安全考虑,太学实行“火禁”,太学生都是走读的,但是面对北宋东京城的高房价和高房租,即便对于补助丰厚的外地太学生来说也吃不消。于是在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胡瑷上书朝廷恳请放宽“火禁”,从此太学生开始了“寄宿制”学习。“寄宿制”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除去公共假日,太学生每个月只有四天的假期允许外出。当时朝廷除免去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外,还给太学生丰厚的食补,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记载,“初(即熙宁五年)给外舍生食,人月为钱八百五十,至是(即元丰三年)增至千一百故也”;而内舍和上舍生还要比外舍生多二百四十文,于是太学生可以用省下来的钱丰富课余生活。有些太学生喜欢逛相国寺的市场,比如李清照的丈夫赵明诚,“每朔望,明诚太学谒告(请假)出,质衣取半斤钱,步入相国寺,市碑文、果实归”(李清照《金石录后序》);有些太学生比如杨大年就喜欢与同学结伴去烧朱院吃惠明和尚的烧烤;还有一些太学生喜欢一起聚会,聚会上甚至还请来妓女助兴,周密在《癸辛杂识》中便记载道:“学舍燕集必点妓,乃是各斋集正自出帖子,用斋印,明书‘仰弟子某人到何处祗直本斋燕集’。”
除科举之外,在宋代还设有制举和武举作为补充。宋太祖乾德二年(964年),设立制举三科:“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和“详娴吏理达于教化科”。从名称上可以深刻感受到统治者的良苦用心,但实施起来效果并不好,整个宋代制举只有四十人登科,位至宰相的只有富弼一人,所以制举屡兴屡废达三次之多。武举始于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最初是为了应对西边党项人的侵袭选拔将才而设。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开办类似太学的“武学”;宋神宗熙宁年间,“三舍法”也被引入武学。元丰三年(1080年),由朝廷下令将古代的七部兵法修订汇编成《武经七书》,成为为后世沿用的武学标准教材。
“书院”之名源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北宋初年,结束了五代时期的混乱局面,书院开始兴起。吕祖谦在《记白鹿书院》中有言:“国初,斯民新脱五季锋镝之厄,学者尚寡,渐而向平,文风日起。儒先往往依山林即闲旷以讲授,大率多至数十百人。嵩阳、岳麓、睢阳及是洞(即白鹿洞)为尤著,天下所谓四书院者也。”后来庆历新政的主要发起人范仲淹就曾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进入应天府书院学习,并在那里培养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和抱负,同时也让他很早就意识到学校的重要性。在他的《代人奏乞王洙充南京讲书状》中有言:“致治天下,必崇学校,立师资,聚群材,陈正教,使其服礼乐之文,游名教之地,精治人之术,蕴致君之方。济济多士,咸有一德,列于朝,则有制礼作乐之盛;布于外,则有移风易俗之善。”这便产生了后来庆历年间的兴学运动,当时“诏诸路州郡皆立学,设官教授,则所谓书院者当合而为一”(洪迈在《容斋随笔》),许多书院与官办学堂合并了。
官学主要是为广大学子考取功名服务,一部分未被合并的书院则是以一种不同的教育目的而存在。在程颢和程颐二兄弟看来,心存追求利禄之心,便不能入于尧舜之道,“有志于道者,要当去此心而后可语也。”当时文彦博在将自己的地产赠给程颐设立书院的回信中也明确道:“以为著书讲道之所。”兄弟二人将理学进一步发展,开创了洛学,并通过在嵩阳书院讲学,吸引了大量学生。后来程颢创办了明道书院,程颐创办了伊皋书院。在兄弟俩去世后,他们的学生杨时继续带着他们的粉丝,前往东林书院继续传播洛学,后经罗从彦、李侗几代弟子,最终出现了儒学的集大成者——朱熹。
北宋时期的官办学堂主要仰赖于政府拨款和划拨的田地维持开销和运转。但是到了南宋,由于政府收回了划拨给学校的田地,所以造成了官办学堂无法维持的局面,朱熹在《崇安县学田记》中就记载道:“崇安县故有学而无田……其或有故而不能继,则诸生无所仰食,而往往散去,以是殿堂倾圮,斋馆芜废,率常更十数年乃一闻弦诵之声,然又不一二岁辄复罢去。”官学的衰颓迎来了书院的复兴,并让后者成为学术传播的重地。朱熹与他的祖师爷程颢和程颐一样,也认为书院要培养的是传道、济民的治国人才,他并不反对学生参加科举考试入仕做官,但却反对“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自宋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追封朱熹为信国公之后,又以“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为由将王安石废黜出孔庙,不久程朱理学便成为正统。从此,朱熹对儒家的阐释成为科举考试的唯一“标准答案”,对后世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自古以来,中国封建时代的男、女教育便不甚相同,与男子“学而优则仕”的封建理想不同,女子的教育更多是出于实用主义。宋代沿袭唐代的传统,女子并没有太多礼教上的束缚,当时的知识分子是提倡女孩读书的。司马光在《家范》中有一段论述:“女子六岁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始诵《孝经》、《论语》;九岁为之讲解《论语》、《孝经》及《烈女传》、《女诫》之类,略晓大意。”之后,“十岁……女子则教以婉娩听从,及女工之大者。”(司马光《居家杂议》)
在宋代,家境优越的女孩子是可以上学的,比如《醉翁谈录》所记载的“静女者,乃延平连氏簪缨(做官的人家)之后。早孤,喜读书。母令入学。十岁,涉猎经史”。有的女孩则由父母所教,比如北宋女诗人谢希孟,欧阳修在《谢希孟集》的序言中曾谈到:“……景山(谢希孟的哥哥)之母,不独成其子之名,而又以其余遗其女也。”还有我们所熟知的大才女李清照,她的父亲李格非曾经担任礼部员外郎,母亲是状元王拱宸的孙女,父母两人皆擅文章,因此她从小得以接受很好的教育。王安石的妻子、妹妹、女儿、侄女都受过良好教育,作有诗歌传世,魏泰在《临汉隐居诗话》曾称赞道:“近世妇女多能诗,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最众。”
但是作为普通人家的女孩,除了女红之外,更多的还是学习唱歌、填词和弹奏乐器,虽然司马光认为这并不合适:“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但这些家庭往往是为了谋生,或是成为侍女,抑或成为妓女,根据《旸谷漫录》的记载:“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甫长成,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狎妓文化在文人士大夫阶层中颇为流行,宋代妓女大多拥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可以与文人士大夫进行精神上的互动,产生更多情感的共鸣,比如北宋名妓李师师早年父母双亡,老鸨的精心调教让她在京城独领风骚,著名词人张先、晏几道、秦观、周邦彦都曾专门为她献上词作。还有一些妓女是填词和改词的高手,比如柳永的女粉丝张师师便作有《西江月》:“一种何其轻薄,三眠情意偏多。飞花舞絮弄春和。”
但是,随着程朱理学的出现和繁荣,女子的贞节越来越被看重,自南宋后期理学作为正统后,“女子无才便是德”渐渐深入人心,女子的才华和创造力被忽略和限制,贞节成为后世封建王朝评价女子的最重要标准,便再也没有了如宋代女子歌诗舞乐的满满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