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传承红色基因,丰富红色文化,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玉山县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革命文物和史料,欢迎各界人士积极捐赠。
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活动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常年征集。
征集对象:
1、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革命斗争、重大战役、重大历史事件相关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原件。尤其是与玉山县革命相关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或者极为珍贵的复制品;
2、反映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重要变革(经济、文化、教育、风俗等)各种见证物;
3、反映玉山县革命烈士、英模人物、革命群众、爱国人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
4、其他与本次征集主题有关的革命文物。
二、征集内容
实物类
1、革命斗争活动使用的武器、通讯器材、地图、印章、证件、传单、标语、医护用品、军装、旗帜、袖标、战利品、慰问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实物原件。
2、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指示、布告、宣言、命令、会议记录、简报、文件、电报、调查报告等实物原件。
3、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重大成就的奖状、奖章、徽章、纪念章、证书、立功证明等实物原件。
4、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等使用的文具、工具、证件、印章、服饰、箱包及其著作、书信、日记、手稿等实物原件。
5、反映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的典型商品、商标、票据、证券、设备、模型、手工制品等,以及各艺术门类的代表性作品等实物原件。
文献类
1、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2、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刊物、图书、档案、记录,反映某一单位或某一系统创业、发展历史的文献资料等原件。
3、有关革命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墨迹、民谣、诗词歌赋等原件。
4、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
5、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录像、口述记录及录音文件等。 三、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个人或单位形式捐赠。
2、电子材料发至玉山博物馆邮箱:yushanbowuguan@126.com。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需标注时间、地点、内容等基础信息,敬请留下捐赠人姓名及电话,方便联系。
3、文献、实物类文物捐赠至玉山县博物馆,经过专家鉴选决定收藏后,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罗春燕
联系电话:0793—2556883 15070378167
地 址:玉山县三清广场东侧